大統食用油爆發混充廉價油、香精事件,儘管已遭彰化縣衛生局處以「史上」最高裁罰金額2,800萬元,不過,消基會今(23)日指出,老字號的大統光是去(2012)年一年的營業額就高達15億元,但地方政府卻從低開罰,顯示裁罰魄力不足。若要達到杜絕黑心食品風波及遏止犯罪的效果,應依照最高罰則處分重罰2.1億元。
已成立32年、市場地位僅次於桂格、泰山、台糖的老字號「大統公司」,一開始遭驗出號稱100%橄欖油的商品,不僅未含橄欖油成分,還是用一般沙拉油違法加入「銅葉綠素」調配,以廣告不實而遭檢方大動作查扣相關商品。結果再進一步追查,才發現該公司旗下的葡萄籽油、胡麻油、花生油、辣椒油也出包,用廉價油品混充,實在是「騙很大」。
事情爆發後,彰化縣衛生局除了勒令大統停工,並針對其旗下59項產品採1件1罰處分,加上去年4次規避衛生單位稽查記錄、以及後續查封的苦茶油等商品,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法令,處以2,800萬元罰鍰。
不過,消基會指出,彰化縣政府針對業者違反「主管機關核准的食品添加物範圍」以及「攙偽或假冒」,分別處以每件開罰10萬元和200萬元,而不是以最高分別可罰300萬元及1,500萬元罰鍰。
儘管地方政府祭出了「史上最高罰款」懲處業者,但若以該公司去年營收就高達15億元,淨利一成也有1.5億元之多,只罰2,800萬元恐難以達到嚇阻業者大賺黑心錢的效果。同時也顯示此次開罰,根本是裁罰魄力不足的「煙霧彈」,企圖掩蓋輕罰的真相,讓人質疑縱放不肖業者。
此外,消基會認為,食品衛生管理法在歷經塑化劑和毒澱粉事件後,一再修法增訂新條文,提高裁罰額度,針對標示不實、違法添加銅葉綠素、假冒等黑心產品,若是都依照最高罰則處分,大統公司此次至少該罰2.1億元。
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不能只想著出事再設法因應,而是要防範於未然,積極設立完善的法制體系,若只處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情況,未讓業者將不法利益掏出來,只怕是難以遏止犯罪。
【2013-10-2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