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12)年底遭接管的國華人壽「出嫁」,使保險安定基金賠付了近900億元的「嫁妝」給全球人壽,凸顯國內壽險公司退場機制問題,促使主管機關擬定針對經營不善、遭接管的壽險公司,將採「保單不全賠」政策。消基會今(11)日指出,若金管會未有完善配套措施就貿然施行新政策,可能造成保戶被迫提高保費或降低保額,不僅民眾權益受損,甚至不利金融業與消費者之間的信賴關係。
從2009年8月就傳出虧損連連消息的國華人壽,經歷2次流標後,終於在去年11月「出嫁」全球人壽,但卻也使保險安定基金「大失血」,共賠付883.68億元,不僅引發各界譁然,也顯示國內金融體系退場機制及配套措施的疏失。
為了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今(2013)年5月初提案通過,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今年7月底前,針對營運不佳的保險公司,擬定退場機制與配套方案。倘若未來再有壽險公司被保險安定基金接管,保戶的保單將不給予全額給付的保障,也就是說「不全賠」。
雖然保單不全賠在現行法規有明文規定,經主管關核准,除了可降低有問題保險公司的保單原保額外,也可提高保單的保險費率,降低被接管公司的財務虧損,提高其他保險業承接的誘因。
不過,消基會認為,等於變成保戶承擔保險公司經營不善的結果,加上現有的壽險公司財務狀況不透明,若民眾選擇投保長期的壽險,根本無法從中推論出該公司的營運,違反平等與信賴原則。
另外,若被接管的保險公司營運雖有虧損,但未達到無法挽救的地步,可是政府不擔保問題保險公司將依照原保險契約履行,勢必會造成民眾恐慌,導致大規模解約的效應,進而降低市場上對保險公司的信心,甚至使該公司的財務情況更加惡化,反而影響保險制度的穩定性。
消基會進一步指出,儘管近年來國際保險監理趨勢,大多朝向保單不全賠方向發展,但不代表台灣有立即實施該制度的條件及必要,貿然推動恐讓保戶不信任保險制度,最後將影響整體金融秩序。因此建議金管會不應只為經營不善的保險公司擬定退場機制及配套措施,而應要求壽險公司揭露財務狀況、現金流資訊,提高保險公司安定基金的提撥比,避免拿全民的錢去補問題保險公司的財務缺口。
【2013-11-1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