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推出兼具「專用垃圾袋」功能的「塑膠購物袋」,民眾在大賣場花錢購買的購物袋,回家後也能物盡其用,而且售價和專用垃圾袋費用一樣,民眾可省下買購物袋的錢,又能減少塑膠垃圾的數量,可說是一舉兩得。
自從環保署推動塑膠袋限用政策後,店家不主動提供客人免費塑膠袋,民眾必須花錢購買,以減少塑膠袋的使用。新北市環保局推動便民新措施,讓賣場購物袋也能當專用垃圾袋使用,由全聯福利中心率先響應,年底前賣場會販售15公升兼具專用垃圾袋功能的購物袋,依照新北市垃圾清除處理費率每公升新台幣0.4元計算,零售單價為6元。
環保局長劉和然表示,民眾出門購物若忘記攜帶環保袋,花1、2元買來的購物袋,使用幾次就會被當成垃圾丟棄,雖然只是小錢還是造成浪費。而2合1的購物袋可重複使用後,再用來裝垃圾,讓環保落實在生活中。
全聯福利中心行銷部特助初貴民強調,全聯在新北市有上百家門市,每個月光是購物袋就賣出高達35萬個,如果購物袋能當垃圾袋使用,就不會白花錢,就算只是省個零錢也是省。
雙重功能的購物袋和原先賣場白色購物袋的材質、樣式相同,只是顏色改成粉紅色,也會有「專用垃圾袋防偽標籤」及容積基準線,方便清潔隊員辨識。目前確定先與全聯合作試辦,其他像是家樂福、愛買、大潤發、頂好、松青、美廉社等賣場,環保局正持續洽談中,讓民眾買購物袋時,多了一種環保新選擇。
【2013-10-2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