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鄉油品標示不實,不但要面對政府機關祭出的高額罰鍰,還得解決消費者退貨、換貨糾紛。新北市消保官啟動消費者損害賠償機制,在富味鄉提出新台幣5,000萬元作為退貨保證擔保金後,再與富味鄉協調,業者同意先提撥500萬元作為信託財產,作為日後消費者退貨、健康損害等求償之用。
富味鄉自從爆發混油事件後,位在新北市五股的總公司大型貨車進進出出,小吃店、食品行等下游廠商,帶著一箱箱的油品上門要求全數退貨,加上衛生福利部認為業者違規情節重大,因此爰引「行政罰法」提高裁罰金額,依據不法利得對富味鄉祭出4.6億元的重罰,消保官擔心業者可資支配的資金,已不敷賠償消費者將來退貨或損失之用。
有鑑於塑化劑風暴,消基會替消費者提團體訴訟向廠商求償,新北地方法院最後只判決廠商賠償120多萬。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新北市消保官除了已要求富味鄉提出5,000萬元,分別存在2家銀行作為退貨保證擔保金外,消保官再開先例,緊急協調富味鄉,要求業者先提出500萬元做為信託財產,以消費者或使用者為受益人,成立損害賠償信託。
消保官李大鵬解釋,信託帳戶的特色只能專款專用,依照信託的本質給付,這筆500萬的款項只能作為損害賠償之用,不能挪作其他用途。換句話說,富味鄉的債權人不能把債權以這筆500萬抵銷,公司也不能擅自挪動這筆資金,就算富味鄉將來倒閉,500萬元還是存在,不會變成富味鄉待清算的財產。
【2013-10-2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