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聽演唱會或欣賞藝文表演風氣盛行,不過卻也衍生許多票券消費糾紛。消基會今(30)日公布售票網站相關資訊調查,結果發現有業者公然規定不得退換票,明顯違反現行法規。消基會痛批,業者根本是吃定購票者多為青少年粉絲,無社會經驗及法律常識。
台灣每年都有超過上百場的國內外表演團體或藝人,舉辦演唱會或藝文表演,不過卻頻頻傳出表演無預警取消或延期,衍生出不少退票糾紛,甚至至今仍未解決。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消基會於今(2013)年10月間,隨機抽樣12個演唱會主辦單位的售票網站相關資訊頁面,檢視相關規定是否有違規或不合理的內容。
根據法令規定,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範本,應提供票券退、換票機制,並詳加說明相關辦法。但調查結果發現,東翼娛樂及有象文化合辦的「INFINITE 世界巡迴演唱會」,卻直接在頁面標註不接受退換票字樣,明顯違反規定。加上該主辦單位所策畫的演唱會,幾乎都註明不接受退換票,明顯態度囂張、吃定購票者為青少年,無相當的法律知識及社會經驗可加以反擊。
不僅如此,因演唱會票券價格高昂,動輒花費5千到6千元,但多數業者卻註明「票券遺失恕不補發」,除了年代文創有補充票券損毀、滅失的入場機制外,有11家業者無說明相關處理方式及規定,像是JOYTIME佳音娛樂公司及喜福娛樂直接要求消費者重新購票,未給予補救方式;愛貝克公司則是註明即使消費者有票券購買證明仍無法入場,根本無視法令規定,漠視消費者權益。
另外,台灣演唱會門票幾乎為不記名票券,票價理應相對便宜,但本次調查發現,大大娛樂的20年山迪追虎四分衛、布洛克兄弟及升宏國際的GLAY亞洲巡演台北演唱會、年代文創G-DRAGON 2013世界巡演、藝馥國際的神話15週年世界巡演等,5家主辦單位的高額票價區,不僅未設置座位,民眾花大把銀子還要花時間排隊入場,且票券遺失也因「無劃位」,而不在相關規定保障範圍內,消基會痛斥「實在非常不合理」。
消基會表示,依據所接獲的申訴案件及調查中發現,不少主辦單位是「惡名昭彰的累犯」,因此呼籲主管機關應加強對業者的稽查及導正,以維護民眾權益。另外,根據消保法規定,違反主管機關公告的定型化契約相關事項規定,即使業者明定不得退換票,消費者也可主張該條款無效力,以保障自身的權利。
【2013-10-3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