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重新公告地價,將使得102年地價稅收入大增,統計全國地價稅發單766萬8千件,比101年多了15萬多戶,金額超過700億,比101年增加79億元,增幅達12.7%。地價稅收增加淨額以台北市最多,比101年增加18億。
102年地價稅11月開徵,繳納期限到12月2日為止,這是因為11月30日為週六,截止日順延至12月2日。102年地價稅課稅所屬期間,是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102年9月1日以後才辦好所有權移轉登記的土地,本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仍為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
地價稅繳納管道多元化,共有六種方式,包括信用卡、金融機構臨櫃、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活存帳戶轉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以及到四大便利商店繳納。其中可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並不含郵局,而超商繳稅每筆限2萬元以下,至於信用卡繳稅則依各銀行規定可能會加收手續費。
沒有收到地價稅單或遺失,可以在繳稅期限內,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台灣省各縣也可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逾期繳納每2日,加徵1%滯納金至30日止;逾期30天若還未繳,依法將移送強制執行。
財政部表示,公告地價是每3年調整一次,距離99年重新規定地價後,102年又適逢重新規定地價年度,所以102年地價稅是以102年重新規定地價後的公告地價及累進起點地價,核算徵收。
統計102年的地價稅件數及金額都創歷年新高,全國除了金門之外,其餘各縣市的公告地價都調高,平均調高幅度為8.66%。
【2013-10-3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