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部份民眾都有儲蓄的觀念和習慣,為了維持日常生活開銷,以及以備不時之需,「存錢」成為許多人辛勤工作的首要目標。據瞭解,截至今年4月為止,國人存放在金融機構的存款金額高達約新臺幣25兆元,足以顯見存款業務確實為銀行帶來龐大的可運用資金,但是銀行卻訂出不合理的契約。
根據消基會調查,目前不論本土銀行或外商銀行,對於存款戶權益保障都未給予合理的對待,訂有許多不利的約定和限制。消基會副董事長謝天仁就表示,國內金融機構最大毛病就在於,與存戶訂定的契約內容,竟然可以自行隨意變更,且變更事宜不需以書面方式通知存戶,像中國信託、臺灣銀行、華南銀行、國泰世華等四家業者,就僅公告於網站或營業大廳。謝天仁質疑,存戶不見得時常來往營業大廳,或瀏覽銀行網站,這樣的公告方式根本不具意義。
消費者雜誌發行人黃怡騰也接著表示,國內各家銀行起息點不明,也造成存戶權益受損,像臺灣郵政、華南銀行、國泰世華都規定存款餘額未達1萬元不計予利息,而中國信託和合作金庫則皆未列明計息之相關規定。黃怡騰認為,銀行針對少額存款的存戶就不予計息,這是不合理的作為,且枉顧消費者權益。
再者,目前許多家銀行對於「靜止戶」停止計息,甚至收取帳戶管理費的作法,黃怡騰也認為不合理,其中像中國信託、第一銀行、國泰世華、合作金庫都未載明被列為靜止戶的餘額標準為何,使得存戶有可能莫名其妙就被停止計息,且帳戶的金額開始被扣取當作管理費,錢就會越存越少。
而臺大國企系副教授盧信昌則痛批,銀行業者為了利潤,向消費者收取高額手續費,一年竟可創造400萬收入,「已經不是活絡經濟市場的推手,倒像是山賊」。盧信昌表示,以外幣存放為例,消費者提領1000元美金,就要被收取新台幣150~200元的手續費,再加上匯差,民眾的存款等於被剝削了好幾層。
其他像是「金融卡掛失處理不夠即時」、「存戶個人資料保護寬鬆」等,都是銀行令消費者垢病的地方。消基會呼籲國內金融機構,與民眾簽訂契約時,面對密密麻麻的條款內容,應主動盡到詳細告知的義務。
【2007-08-0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