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又再查獲黑心食品!五穀雜糧業者疑似竄改「枸杞」的有效期限,另外還有「小蘇打粉」及標榜「100%天然芝麻粉」等產品涉嫌標示不實,封存10項產品,約1,430公斤。而新北市為了打擊黑心食品,不僅提供檢舉獎金,也祭出「窩裡反條款」,員工檢舉最高可得50%獎金。
新北市衛生局和刑警大隊啟動「食安聯合查緝專案」,今(19)日鎖定曾有枸杞產品違規紀錄,農藥超標近20倍的「耆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位在樹林的倉儲,展開第二波稽查行動。
稽查人員發現枸杞標示的有效期限大有問題,業者雖宣稱產品保存期限為1年,但衛生局調閱最近一次向上游進貨的日期為2013年9月17日,推算產品有效期限應為2014年9月16日,而現場成品的有效期限卻標示為2014年11月8日,疑似竄改有效期限,涉嫌違反刑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將移請檢警單位進一步偵辦。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業者違規不只一項,公司向上游進貨小蘇打粉,擅自分裝成小包裝出售,由於小蘇打粉屬於食品添加物,擅自分裝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而且也未依規定標示食品添加物字樣,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可處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另外,100%天然芝麻粉產品外包裝標榜「100%」,但追查產品原料卻沒有任何相關標識,疑有誇大不實及易生誤解,依法可處4萬元到20萬元罰鍰。
這次行動,稽查小組共查扣「枸杞」、「小蘇打粉」及「100%天然芝麻粉」等違規產品,並封存「燒酒雞蝦料」、「枸杞王(枸杞)」、「薑母鴨」、「雙花豆」、「小蘇打粉」、「四物滋養湯」、「人蔘燉雞」、「羊肉爐」、「藥燉排骨」及「十全大補」等10項產品、8,747包,共計1,430.93公斤
為了打擊黑心食品,新北市通過「檢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衛生局長林雪蓉表示,獎勵辦法明訂實收裁罰金額新台幣60萬元以下,發放5%的檢舉獎金;60萬元以上,則提高為10%,且依照獎勵辦法,違規情節重大,被勒令停工、歇業和廢止公司、工廠登記者,檢舉獎金至少100萬元。
同時,鼓勵食品業現職員工勇敢站出來舉發公司不法,新北市也增訂「窩裡反條款」,員工檢舉可獲實收裁罰金額的一半作為獎金,且檢舉獎金無上限。林雪蓉以這次混油風波中「富味鄉公司」被開罰4.6億元作為例子說明,如果案件是內部員工提出檢舉查獲,檢舉人可獲得50%,也就是高達2.3億元的獎金。
【2013-11-19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