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行政院消保處今(27)日公布金融機構保管箱場所的公共安全及出租定型化契約查核調查,結果發現23家中,僅6家業者全部符合規定。其中基隆一信總社、淡水一信水碓分社、聯邦南東分行、基隆二信總社及萬泰三重分行等違規情形嚴重,至少有3到4類不合格,已要求其改善缺失,並加強內部稽核。
消保處在今(2013)年9月到10月間,指派消保官會同金管會銀行局及縣市政府消防、建管等,於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及基隆市等地區,針對23家金融機構,進行定型化契約、保管箱安全維護工作、建物安全以及消防安全等4大類項目進行查核。
調查結果發現,僅有6家業者完全合格,分別是臺灣銀行民權分行、華南銀行大稻埕分行、彰化銀行建成分行、土地銀行忠孝分行、國泰世華銀行敦化分行,以及台中二信港路分社,其餘17家銀行均有部分缺失,不合格率高達7成4。
其中,違規情節最嚴重的為基隆一信總社,4類項目查核均不合格。另外,淡水一信水碓分社、聯邦南東分行、基隆二信總社及萬泰商銀三重分行等4家業者,也有3類項目不符合標準。
至於違反規定的部分,包含業者訂定定型化契約時,針對損害賠償責任未經當事人個別商定就片面決定;或是未在保管箱室設置警報系統、直通樓梯及安全梯推放雜物,像是於逃生門放置刊物架;另有業者於建物安全的防火區,變更成停車場或保管箱出租場所使用,滅火器不合規定等情況發生。
消保處表示,針對此次查核所發現的違規業者,目前已請各相關主管機關,儘速進行複查,並要求業者立即改善,加強內部稽核。同時,也將請金管會銀行局加強督促金融機構應落實法令規範,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2013-11-2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