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騰一時塑化劑事件,彰化縣的昱伸公司違法將塑化劑添加起雲劑,販售給下游多家廠商,統一食品公司因此受害,向昱伸求償近10億元。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於4日判決昱伸須賠償統一1億3千餘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台中高分院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昱伸明知塑化劑為非法食品添加物,卻還向上游廠商金童公司購買塑化劑添加在起雲劑內,混充成合法食品添加物,販售給不知情的下游廠商。而下游廠商也將塑化劑製作成食品、飲料,流入市面,影響消費者健康。
統一食品公司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購買有毒的塑化劑添加在食品中。事件爆發後,統一生產的「LP33膠囊」,因含塑化劑而全數銷毀,損失1億3千餘萬元。另外統一還遭消基會求償7億4千餘萬元,因此統一主張損失8億9千萬元,向源頭昱伸公司以及公司負責人賴俊傑夫婦求償。
被告的賴俊傑,已遭判有期徒刑15年定讞,否認造成統一損失,並拒絕賠償。賴辯稱,與統一並無直接交易,所以損害並非直接由他造成。另外,統一為國際食品集團,應有義務檢驗食品原料是否含有塑化劑,統一本身也有責任與過失。
但台中高分院指出,賴製造有毒的食品添加劑,具有不法性;又販售給不知情的下游廠商,讓廠商商譽受損,最後更直接銷毀1億3千餘萬元的產品,構成侵權行為,這部分具有因果關係,應該賠償。至於消基會求償7億4千餘萬元部分,因尚未定讞,也不能證明與賴的違法行為有直接因果關係,所以這部分予以駁回。因此判准統一獲償1億3千餘萬元。
本案中,大企業統一食品獲償1億3千餘萬元,但消基會為561位受害消費者提告求償78億的部分,新北地方法院日前一審判決出爐,僅判決18家業者須賠償受害者購買產品的120萬元。由於,兩案判決落差極大,目前消基會求償部分已經提出上訴。
【2013-12-0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