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9年底開始試辦電子發票以來,飽受社會大眾批評,像是對獎查詢方式「霧煞煞」、紙本大小不一難整理、容易汙損等問題頻傳。今(103)年起財政部將規格統一為「電子發票證明聯」後,「神隱」的交易明細又使怨聲四起。消基會今(20)天大肆抨擊,消費明細成「隱藏版」,發票無紙化降低成本根本是假象。
電子發票上路後,市面上仍存在傳統紙本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紙本電子發票、三聯式發票四大種類,已造成民眾整理上的不方便。尤其紙本電子發票以感熱紙列印,可能因折疊、摩擦,或因暴露高溫、高濕下,而使字跡汙損不清,讓民眾收集兌獎時,感到十分不便。
今年起財政部順應民意,針對交易品項較少的四大超商、百貨公司、加油站等商家,統一紙本電子發票的尺寸規格,僅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不再主動列印交易明細。民眾若須了解明細時,得透過智慧型手機掃瞄QR Code,或上財政部的整合服務平台網站查詢,已使消費者大呼「重重關卡」超難用,而對於年長者或沒有智慧型手機的民眾來說,更形同「歧視」。
消基會指出,目前國內智慧型手機普及率僅51%,還有15.19%民眾未使用網路,拿到「電子發票證明聯」等於是「看得到查不到」,而且整合服務平台要等48小時才更新資料,政府政策只做了半套。加上部分業者要求「當面點清」,若發生錯帳時,消費權益明顯受損。
雖然可使用儲存電子發票的載具相當多元,但像是悠遊卡、iCash、信用卡、自然人憑證或會員卡等,都是民眾自費取得,也就是說將載具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同時民眾為了報帳、對帳或退換貨時,還須再列印紙本,不僅多一道手續,也無法達到節能減碳的目的。消基會認為,降低成本根本是個假象。
消基會建議,發票電子化既是國家政策,政府就應妥善規畫與宣導,相關配套措施不要只做半套。財政部應提供方便、低成本且使用便利,類似身分證、健保卡無使用期效限制的「發票共同載具」,以增加民眾使用的意願。
針對電子發票的疑慮,今天行政院消保處指出,已請財政部研議在營業商家、各地方戶政、地政機關或郵局等場地,增置查詢明細設備,以減少數位落差;同時,也研議將電子發票交易紀錄,從7年延長為15年,當發生消費糾紛時,有利民眾進行求償。
【2014-02-2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