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獎勵生育,在三八婦女節前夕釋出利多消息,擬定「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自治條例」草案,首創「產檢假」及「陪產檢假」,並延長配偶的「陪產假」到7天,讓準媽媽、準爸爸能大方請假到醫院產檢,也不影響全勤獎金。
懷孕婦女要到醫院產檢得花上大半天的時間,但請假就是件麻煩事,而依照現行請假相關規定,懷孕勞工無法以產檢為由申請病假,只能申請特休或事假,有些孕婦也會擔心請假影響薪資、全勤獎金或考績,只好利用晚上或假日時段產檢。
為了營造生育友善環境,新北市市政會議今(4)日通過「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自治條例」草案。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孕婦多會參考醫生建議進行至少10次產前檢查,為了解決部分懷孕勞工,例如新進人員沒有特休假可請的困境,因此在自治條例中明訂孕婦有5天的產檢假,老公則有2天的陪產檢假。
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雖規定有3天陪產假,但萬一產程較長或進行剖腹產,老公的假可能不夠用,無法全程陪同,因此特別在自治條例將陪產假從3天延長為7天,讓爸爸有更多時間照顧新生兒,也妥善安排產後照顧。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5天產檢假併入病假計算,雇主應依病假規定支付半薪,不得扣全勤,2天的陪產檢假併入事假計算,不支薪,不得扣全勤,至於7天的陪產假,前3天必須支付全薪,後四天得不支薪,但也不得扣全勤。
另外,很多勞工即使依法申請了育嬰留停,還是會擔心脫離職場太久造成競爭力下降,或專業無法及時更新,影響職涯發展,因此自治條例中也規定雇主應於勞工復職前一個月,通知勞工復職後的工作,並提供相關業務訓練措施,一方面有助於勞工儘速熟悉工作現況,另一方面可使勞工復職日期與復職意願明確化,減少勞資爭議。
其他創新措施,還包括增加了要派公司確保派遣勞工工作平權,仲介業者在外籍勞工發生性騷擾事件時應予以協助,以及雇主應辦理新進員工及受僱者性別工作平等及防治職場性騷擾相關訓練。
【2014-03-0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