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機械發生故障意外頻傳,台北市法務局及停管處針對民營停車場進行稽查,19家無證營業者開罰3千元至1萬5千元,12家停車場標示不清也要求限期改善。
台北市府自今(103)年1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共查核及複查156家民營停車場,共有19家業者無證違規營業,12家業者費率、營業時間及聯絡電話等,必要資訊標示不清。
無證違規營業19家業者遍及台北市,其中不乏業界知名連鎖停車場,包括台灣聯通慶城停車場、統全停車管理公司三民站停車場、嘟嘟房關渡醫院站停車場,以及嘟嘟房南京東路2站停車場...等。
停管處副處長謝銘鴻表示,19家無證違規營業的民營停車場,經輔導後仍然沒有改善,依停車場法第37條裁罰3千元至1萬5千元;12家標示不清的停車場則令其限期於3月28日前改善,屆時如未改善將依同法第38條裁罰3千元至9千元。
另外,今年稽查重點也包括消費者停車安全,以及應依台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規定進行查察。截至3月15日止,有1,034家民營停車場領有停車場登記證,其中屬建物附設的停車場,皆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台北市府將繼續針對無證營業行為加強稽查頻率且連續裁處,並公告於市府網站。
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今年截至3月15日止,停車場消費申訴案件21件,已有13件達成和解。消費爭議事項主要以「停車費用」問題為主,多達11件,而民營停車場多因未明顯告示停車費率而衍生消費糾紛。
根據交通部「路外停車場租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停車場僅出租車位,供車輛停放,停車場對停放的車輛不負保管責任。消保官提醒,選擇停車場時應留意場內監視設備是否完善,如車輛遭損壞時,停車場是否可提供相關監視畫面,以保障車主權益。
【2014-03-2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