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小孩都喜歡的扭蛋,品項多樣又小巧可愛,還能扭出不同的驚喜。消基會抽查市面上的扭蛋,今(26)天公布結果,顯示100%商品標示有缺失,其中超過9成字體和警告標示不明顯;6件「適用年齡」和原文不一,容易使消費者無所適從;有2件沒有廠商資訊,如遇糾紛恐怕求訴無門。
消基會隨機抽查市售15件扭蛋商品,依據「玩具商品標示基準」,檢視項目分為「製造商或進口商資訊」、「產地」、「主要成分」、「適用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警告標示」、及「商品檢驗標識」進行檢視,公布結果發現100%商品標示有缺失,其中有2件商品無中文標示,1件沒標示製造商或進口商資訊。
抽檢的15件中,有14件為玩具,1件為一般商品。以玩具的商品標示來看,有93%(13件)字體和警告標示太小,而「七龍珠」則無標示。整體而言,所有玩具都不合格。而玩具依法應附「商品檢驗標識」,除「七龍珠扭蛋」未標示,其餘13件都有標示。
消基會指出,警告標示目的在提醒消費者注意,尤其孩童玩具應讓人能詳閱內容,才能避免危險發生。對於違規產品可依據「商品標示法」規定,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如若未改善者,最高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直到改正為止。
以「適用年齡」標示而言,13件玩具都有標示,而「七龍珠」未標示,然而其中有6件所標示的適用年齡,與原文標示不相同,導致消費者混淆。消基會抨擊,業者可能為逃避檢驗而變更年齡標示,而主管機關竟然輕易放馬過關,難道適用年齡可以任進口商隨便說說?同時,有2件沒有「中文標示」,可能使孩童錯誤使用而發生危險。
消基會呼籲,扭蛋遍布大街小巷,不只成人喜歡蒐集,連兒童也常作為玩具把玩,因此主管機關應針對「適用年齡」標準嚴格把關,不要輕易授權給業者任意調整,才能有效防止年齡較小的幼兒誤食,或以其他錯誤方式進行遊戲誤傷自己。
【2014-03-26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