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玩生存遊戲所使用的BB槍,具有一定殺傷力,但學校周遭商家卻能販售,小朋友若買來任意開槍射擊,家長不免「心驚驚」。事實上,BB槍目前仍處於「三不管地帶」,萬一出事,完全沒有主管機關負責,家長恐搥心肝抱憾終身。因此行政院消保處今(10)天宣布,已指定由經濟部研議制訂相關管理機制。
依照現行的槍枝和槍形商品管理原則,可分成「20焦耳/cm2以上」的產品屬於「槍枝」,屬內政部警政署管轄;「拋射動能在0.08焦耳/cm2以下之槍形玩具」的產品屬於「玩具」,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負責管理。但「介於0.08焦耳/cm2和20焦耳/cm2之間」的槍形,像是BB槍、空氣槍、瓦斯槍及電動槍等,卻是主管機關權責不明。
學校附近的玩具店都可以買到的BB槍,不列屬「槍枝」和「玩具」,但具有一定的危險性,至今並無法規可管。家長們擔心,孩子可以輕易購得這些恐構成安全疑慮的商品,萬一不當使用造成傷害,後果由誰負責。
消保處表示,為了防範這些無「法」可管的槍形商品被不當使用,已指定經濟部為「市售玩具槍」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據「販售地點或行為」及「使用者年齡」進行管理。在正式法規制定完備之前,會依據「商品標示法」檢驗產品是否有警告標示,並請內政部、教育部及衛生福利部等行政機關,和業者及消費者通力合作,提升消費者正確且使用玩具槍的觀念。
消保處參議王淑慧近一步指出,BB槍等產品在國內有特定客層,但因無法規規範,業者也會擔憂法律問題,因此不在國內大規模促銷販賣,轉而以外銷國外為主。若國內相關法規成熟,不但能讓業者在製造、標示上有所依歸,消費者也能有購買、使用規範可參酌。
【2014-04-1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