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服貿一旦過關,中國的銀行對國內金控持股可達10%,而目前半數金控最大股東持股不到10%,導致金控恐被中資控制。金管會再度重申陸銀參股投資我國金融控股公司,須經被投資機構經營者評估及董事會審議,不會輕易喪失其經營權。
同時,投資案須報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金管會將審查股東適格性,包括就策略聯盟目的、效益,以及雙方約定規畫取得董事席次比率等進行審慎審核,有適當管控機制。金管會表示,國內金融市場競爭激烈,純就商業利益考量,陸銀未必會參股投資台灣的金融機構,實務上目前也僅有一家陸銀規畫參股。
對於現在金融業持有人民幣及中國債權約2兆台幣,是否過於集中、曝險過高,金管會也以數據重申解釋指出,國銀對中國大陸跨國國際債權,僅占全體銀行資產總額新台幣39兆元的4.98%,尚在可控制範圍。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控管銀行對大陸地區的曝險,已明訂多項風險管理機制,像是國內銀行累積撥提大陸地區分行的營業資金,與在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的合計數,不得超過淨值15%、金融控股公司在大陸地區投資總額不得逾淨值10%。截至今(2014)年2月底止,我國銀行及金融控股公司赴大陸投資金額分別占淨值比率平均約3.45%、0.67%。
而且,國銀對大陸地區的授信、投資及資金拆存總額度,目前也規定不得超過公司上年度淨值的1倍,截至今年2月底,比率僅0.64倍,尚在合理水準。金管會強調,督導銀行做好風險控管,且監控銀行的總體風險情形,皆採行許多措施,服貿通過對國內金融業,絕對可以帶來更多利多。
【2014-04-1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