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規賣菸給未成年青少年,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台北市衛生局針對超商、連鎖賣場、超市、檳榔攤、雜貨店等販賣菸品場所,進行無預警購買菸品喬裝測試,結果有34.17%業者不合格,顯示青少年還是可以在這些店家輕易買到菸品。
這次以身著高中制服外觀滿18歲者為測試員,進行120家販賣菸品場所的無預警測試,總合格率為65.8%,其中,檳榔攤測試27家,合格率僅29.6%最差;大型超市與一般商店測試21家,合格率為38.1%;便利商店測試72家,合格率最高87.5%。
在便利商店當中,以統一超商及萊爾富合格率為83.3%、相對較低;全家便利商店及OK超商合格率為91.7%、相對較高,整體而言,便利超商今(103)年合格率達87.5%,較去(102)年60.9%有大幅進步。
衛生局分析,檳榔攤及一般商店的菸品販售人員,對消費者的外觀及年齡顯然警覺心不足,若學生身穿制服前來購菸應多加注意、確認年齡。
統計自98年至103年4月30日止,衛生局已開立187件裁處書,其中以便利商店118件最多,一般商店及雜貨店36件居次,再其次為檳榔攤29件。違規原因多因青少年身材魁武、外觀成熟、一時疏忽未進一步確認年齡等。
台北市健康管理處副處長紀玉秋表示,如遇穿著學生制服或可能未滿18歲的消費者購買菸品,須落實「問年齡、出示證明、未滿18拒賣菸」販菸三部曲,若無法確認購菸者年齡,即須拒絕販售菸品,違規賣菸給未成年最高可處5萬元,遠高於賣1包菸的利潤,得不償失。
另有拒售菸品的優良業者,銷售人員不但拒售菸品,還督促喬裝測試員「趕快回家」;或直接大聲拒絕「不賣」。紀玉秋呼籲,販賣菸品場所業者應督促銷售人員,加強確認購買菸品者年齡,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違法受罰,一起為青少年健康努力。
注意:吸菸有礙健康,未成年請勿吸菸
【2014-05-1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