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精油標示紛亂,令人「傻傻分不清楚」,號稱「100%」純天然是否屬實、價格是否合理,難有具體評估標準。行政院消保處今(3)天宣布,未來精油、衍生產品和化學成分調合的非精油產品,都必須標明成份,讓消費者在購買時,得以有參考依據。
消保處與衛福部、經濟部針對市售精油標示,達成三項共識。包含純天然植物提取,品質符合CNS國家標準或ISO精油國際標準的精油,在包裝上一律標示「純」精油,不宜標示為「100%」;若是以純天然植物精油、純植物基底油、化合物質等調合而成,包裝上不可再標示「純」或「100%」的字樣;未含精油僅以化學成分調合的非精油產品,要用香精或香料標示,品名標示須由主管機關邀集業者開會研議。
小小一罐精油,價格不斐,然而市面上的精油標示混亂,消費者不一定對內含物質有概念,難保不會花冤枉錢買到「地雷」。消保處參議王淑慧表示,現行並無檢驗技術可確認精油比例,無法驗證業者販售的商品保證可達「100%」純度,因此雖然標榜純天然萃取的精油,就算品質符合CNS國家標準或ISO精油國際標準,仍不可標示為「100%」。
王淑慧進一步指出,本案已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通過,指定衛福部為化粧品、療效精油的主管機關,經濟部為不涉及化粧品、療效的一般精油的主管機關。衛福部及經濟部須檢討精油相關法規,建立管理及驗證機制,輔導業者正確標示;並請標檢局及農委會分別輔導檢驗機構建置精油相關之檢測能力,加強輔導及管理休閒農場自製販售的精油品質,全案最快可望於今(103)年10月底實施。
【2014-06-0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