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個人綜所稅第一批退稅,將在7月底前入帳。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統計第一批退稅件數,將近211萬4千件,較101年綜所稅第一批退稅件數增加13萬6千多件;退稅金額440億4千多萬,也比101年第一批退稅金額多了33億8千多萬。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第一批退稅日期為7月31日,退稅對象為網路申報、稅額試算線上確認、電話語音確認的退稅案件,以及5月12日以前,以二維條碼、人工遞送稅額試算確認申報書,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完成申報的退稅案件。
綜所稅申報退稅的納稅義務人如果在申報時,已指定金融機構帳戶,包括郵局存簿儲金、劃撥儲金,以及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等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綜合存款,或在外商銀行開立的新台幣存款帳戶,就直接退稅到帳戶,7月31日就可以查到退稅資料。
若是沒有指定金融機構帳戶退稅,國稅局會於退稅日直接郵寄退稅憑單給受退稅人。退稅憑單沒有劃線時,受退稅人可攜帶退稅憑單及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向憑單正面所列付款單位領取現金;退稅憑單有劃線時,就必須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透過票據交換方式,領取退稅款。
第二批退稅日期為10月31日,退稅對象是5月12日以後申報之二維條碼、人工申報退稅案件,以及雖然在5月12日以前的二維條碼、人工申報退稅,但不是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的退稅案件。
第三批退稅日期為明(104)年1月20日,針對逾期申報退稅,以及申報繳稅或不補不退,但經稽徵機關核定為退稅的綜所稅申報案件。
【2014-06-3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