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購買保險必須接受生存調查(生調)的門檻,金管會決定放寬標準,經過與壽險公會溝通討論後,恢復為1,000萬元以上,也就是高保額的保單,壽險公司才須要進一步財務核保或生調作業。而傷害險(即意外險)或旅平險保額2,000萬元以上,以及累積保險業傷害險有效保額,加計壽險有效保額達2,500萬元以上,也同樣必須進行財務核保或生調。
據瞭解,先前因為發生「醃頭案」社會事件,兇嫌有詐領保險金的企圖,因此金管會發布新的「財務核保及生調」標準,今(103)年3月起販售保額501萬元以上壽險,或者意外險、旅平險達2,001萬元以上時,壽險公司都要先對保戶進行生調。
但此措施引起學者、業界不同聲音,認為核保政策應回歸各公司的承保能量和風險,採硬性規定,反而會讓市場動彈不得,且生調門檻降低,也容易引起民眾購買保險時的疑慮。
壽險業者透露,現在已有一些「異常表徵」,核保前就必須進行生調,像是被保險人已屆適婚年齡、未婚但獨居,或職業為股票投資、年輕自耕農、男性家管等,若保額高於501萬也納入,人力和經營成本會大增。
壽險公會指出,主管機關原本用意是防止高保額引誘保險犯罪,但各公司核保應自行衡量承擔,以及控管風險的能力,太多管控會成為業者的絆腳石,經過溝通後已獲得認同。
不過,保險局要求所有壽險公司的保額要合計,例如某人投保A壽險公司的壽險保單保額300萬元,但先前已在B壽險及C壽險各投保200萬元,則合計這張新保單保額已超過600萬元,A保險公司就必須對此保戶進行財務調查、生調及要求健檢。
【2014-06-3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