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條多年的汽車市場重返榮景,同時帶動汽車美容業生意越來越好,但願意掏腰包幫愛車美容的車主多了,消費爭議也跟著來了。洗車服務屬於民法上所稱「承攬」,若愛車不慎在洗車時遭業者破壞,可依法要求賠償。
新北市法制局消保官室接獲民眾申訴,三重區一家汽車美容店於洗車擦乾時,因抹布勾到左前車門側邊防護條,將防護條扯下一大半,業者當場以雙面膠粘黏回去,但隔沒兩日防護條就脫落,消費者氣得向業者要求換修費用。
消費者認為,愛車的原側邊條邊緣雖有翹起但無剝落情形,洗車後已變型剝落、無法回復,同時會影響行車安全,經原廠估價維修費用3,200元,希望與洗車業者負擔部分費用。
但業者以車輛防護邊條已老舊損壞、不願賠償,消費者與洗車業者各執一詞,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只好求助於新北市消保官協助處理。經消保官邀集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進行協商,該洗車業者表示並非不願賠償,而是該防護條本來就是壞的,消費者要求賠償金額過高才不願意負擔,僅願意負擔500元,消費者拒絕接受、協商不成立。
消保官表示,洗車服務屬於民法上所稱「承攬」,業者既然提供洗車服務,並受有服務報酬,對於所承攬工作應盡到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如其工作有瑕疵致使消費者權益受損時,業者應於期限內修補瑕疵。根據民法第493條第2項規定,消費者也可自行修補,並向業者請求償還修補必要的費用。
過去也曾發生消費者到加油站洗車,車身遭刮傷、天線折損、輪胎破裂等情形。消保官提醒,工讀生為加油站聘用,若造成車子損壞,必須由加油站負起相關責任。
【2014-07-1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