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路跑已成為全民運動,大大小小賽事陸續舉辦,仍是一「跑」難求。然路跑至今尚無明確相關規範,可要求業者執行安全措施、退費機制等,導致爭議產生時,消費者只能自認倒楣。行政院消保處已協請教育部體育署製訂規章,未來舉辦路跑都要提具體計畫。
根據超級馬拉松跑者協會統計,往年平均一年30場路跑比賽,到了101年已超過200場,102年更劇升到300場,預計今(103)年將會突破350場。其中,報名費用從500元,甚至到5,000元不等,而主辦單位未盡安全把關的責任,更讓爭議案件有增無減。
像是去(102)年苗栗舉辦「神奇馬拉松」,因沿途未提供水,引發跑者撻伐;花蓮太魯閣馬拉松、高雄彩色路跑,也因擔心落石、考量環保因素取消,大大掃了參賽者的興致;雲林縣政府所舉辦的「為農博而跑」,沒有全程封路且標示不清,造成跑者遭撞受傷。
消保處表示,已協請體育署擬定「路跑活動參與者安全維護及權益保障應注意事項」,明定辦理路跑活動前,主辦單位都要訂定實施計畫。內容應包含退費機制、流動廁所、水與食物補給、醫療站、參與者身心狀況評估等規畫妥善執行,除能確保消費者權益外,若是跑者突遇意外傷害,也能立刻採取對應措施。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參與路跑活動時,不僅須注意安全問題外,更應詳細了解主辦單位相關資訊是否充分揭露、活動是否有保險、爭議處理與退費條件是否合理等,以免興高采烈開跑,最後卻落得敗興而歸。
【2014-07-1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