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德姆颱風帶來強大雨勢,淹水災情重創國內部分地區的農業。財政部表示,受災戶提出證明後,將可減免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九大稅款,申租國有土地的承租人若有災害損失,也可以申請國有土地租金減免。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受災戶在災害發生後30天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所在地國稅局派員勘查,經核定後,辦理當年度綜所稅或營所稅結算申報時,即可列報災害損失,以減免稅捐。適用災害損失減稅的稅目,包括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及菸酒稅等9種稅目。
在綜合所得稅的部分,災害申報損失的總金額,若在15萬元以下可享有稅捐稽徵機關予以書面審核,免派員實地勘查的待遇;而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在500萬元以下的企業,也同樣適用。同時,受災戶也可依法領取政府發放的災害補助款,如農漁民救助金,所領取的各項補助款,將可免納綜合所得稅,以發揮救助災民的最大效益。
財政部指出,像是承租國有耕地、養地、農作地、畜牧地及養殖地的承租人,若有各項農作物災損,或有國有基地房屋受損等情況,只要在災害發生後,向所在地國產署所屬分署、辦事處申請,就能獲得租金減免。
至於若遇到道路交通中斷,使得旅遊無法成行,行政院消保會也強調,對於無法進行旅遊行程的地區,消費者在出發前,可以解除契約的全部或一部,不用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但在進行中的旅遊團,接下來無法履行預定的旅程、食宿、遊覽時,旅行業者可以變更旅程或更換食宿。不過省下的費用,要退還消費者,而超過原定費用,不得再向消費者收費。
【2014-07-2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