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騰一時的塑化劑風暴,彰化地區的昱伸香料公司負責人賴俊傑、簡玲媛夫婦,將塑化劑非法加入起雲劑中出售,下游廠商統一企業生產的產品,因含塑化劑遭全數銷毀,損失1.3億餘元。統一起訴求償,最高法院今(13)日判決昱伸應賠1.3億餘元,全案就此確定。
本案在100年爆發,震撼全台,其實賴氏夫婦從85年起,就已非法將塑化劑加入起雲劑中,賣出一百多公噸有毒的起雲劑和香料、醬料給多家業者,並轉賣下游食品業者,添加運動飲料等食用產品。
統一企業生產的「LP33膠囊」,其中添加的「綜合果汁香料粉」就是來自昱伸下游廠商金饌生技。而事件爆發後,統一將相關商品下架銷毀,損失1.3億餘元,此外還遭消基會求償7.4億餘元。
統一因此向源頭昱伸公司和負責人賴氏夫婦求償8.9億餘元,而賴氏夫婦拒絕賠償,賴男開庭時還辯稱,昱伸與統一無交易,而且統一是國際食品集團,未盡注意義務檢驗食品是否含有塑化劑,也有過失責任。
但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酌統一所提出的財產損失及非財產損失,包括報廢、退款、銷毀等損失,判決昱伸賠償1.3億餘元。賴氏夫婦不服二審判決,上訴第三審,但未繳納上訴裁判費169萬元,也沒有選任辯護人,聲請訴訟救助最後也遭到駁回。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上訴不合法,因此判決駁回上訴,二審判決就此確定。
另外,消基會受500多名消費者委託,對昱伸等33家廠商提出團體訴訟,求償70多億元,但一審新北地院僅判賠120萬元,目前案件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中。至於刑事部分,賴俊傑、簡玲媛被依常業詐欺罪各判刑15年、12年,併科罰金15萬元、12萬元,昱伸公司則遭判罰金2,400萬元定讞。
【2014-08-1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