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控松壽總部大樓所屬的新舞臺爭議再起,對於日前被台北市文化局發出行政處分書,列為「文化景觀」一事,中信金控今(19)日提出訴願,強調此行政處分侵害到人民財產權,更背離憲法精神。
去(102)年10月台北市府已對外表示將新舞臺列為「文化景觀」,依規定禁止拆除,而如何出售也待協調,導致閒置已逼近一年時間。目前中信金控多數總行員工,都已搬至南港新總部大樓,而原松壽總部大樓僅剩少數證券子公司員工、警衛留守。
中信金控表示,「新舞臺」所有權人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北市文化局的行政處分,已經侵害到人民財產權,甚至因為如此,導致整棟大樓出售困難,或必須公司自行吸收成本,也對股東權益影響重大。
中信金控並認為,政府以文化之名,在文化保存和鼓勵企業之間,釋出誘因激勵,的確可以創造多贏局面,但如今逕自把新舞臺列為文化景觀,對有心支持文化的企業,將形成負面教材。而且即使未來松壽總部大樓重建,新買主必須再蓋一座展演空間,但若無力營運,最後也是閒置,等於強迫企業蓋一座蚊子館,浪費社會資源。
中信金控強調,贊助「新舞臺」營運至今,投入近12億元新台幣,經過17年努力,最後所有權卻變成公有地,實在令人心寒、不解。
據瞭解,提出訴願後,預計審理期間要花2~4個月,未來將視台北市政府訴願委員會作出裁決,中信金控再進行大樓出售後續安排。不過,中信金控提到,未來仍會覓地興建新的展演空間,繼續為文化人打造優質的表演舞臺,持續扶植文創藝術。
至於台北市文化局則是回應,台灣是法治國家,尊重每個人尋求法律救濟的權利。
【2014-08-19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