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不到一年之內,國內油品就出了兩次包!在食安問題未獲改善,甚至還「倒退嚕」的情形下,消基會今(6)天抨擊法制系統制定不當,不僅連連出包的油品業者,至今未納入自主檢驗規範,對於年營收幾百億的大型綜合食品業者,也只是輕罰輕縱,導致不肖業者屢錯屢犯,衛福部縱放黑心業者,若不拿出有效措施,就要部長下台!
去(102)年大統混油案,一審估計不法所得達19億元以上,判罰18.5億元行政處罰,但衛福部以一罪不兩罰為由,撤回行政罰則,二審還降為3,800萬元,對不肖業者未收嚇阻之效。
尤其是頂新集團旗下的味全公司,在大統油事件,就已經涉入其中,但當時只針對規避稽查部分開罰3百萬元,今(103)年又再次出包。消基會痛批,就是因為法制系統縱放黑心業者,才會讓食安崩壞!
消基會指出,在今年1月修正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中,新增食品業者應該自主將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送檢。然而卻只有將水產食品類、肉類加工業以及乳品加工等食品業者納入規範內,並沒有包含接連兩次出包的油品業者和澱粉業者。對像是味全公司這種綜合性食品業者的嚇阻力根本不夠強,所以這項法條在此次事件中,完全沒有任何施展效力,簡直就是「訂假的」。
對於衛福部5日把這次的油品事件定義為「劣質油」。消基會質疑,衛福部怎能在檢驗結果都還沒出來前,就如此武斷開出綠燈訊號,認為對人體健康無慮。而且許多危害並非立即見效,衛福部等於是替業者護航。
消基會進一步指出,像先前塑化劑風波,衛福部就對外宣稱塑化劑72小時內就可排出體外,導致消基會提出團體訴訟時,被法院認定對人體無害而敗訴,難保未來民眾要提出求償時,又會因為衛福部的「定義」,再度替廠商逃脫罪名,成為黑心業者的幫凶。
消基會呼籲,有關自主檢驗的規範訂定,衛福部應納入一定資本額以上做為要件,否則只是在縱放業者自主管理的責任,裁罰上更要以不法利得為基準,若是再不把人民健康放在第一考量,就要衛福部長、署長下台。而立法委員也應推動依法處較重罰則為準,否則不斷修食管法加重處罰也沒用。
【2014-09-06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