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食品一爆再爆,政府趕緊提出要修改「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不過,消基會懷疑,以過去幾次食安風暴後的修法成效來看,總是起頭「轟轟烈烈」、「收場」一敗塗地,每次頒布新法沒多久,馬上就破功,顯然沒有修到重點。消基會更認為,修法要剝奪業者不法利得,擬訂消費者賠償方案,並納入德國的「原因推動理論」,才能正本溯源。若是政府一再漠視民眾權益,不排除走上街頭抗議。
短短3年內,國內重大食安事件就發生4次,包括100年的塑化劑、102年的毒澱粉及混充油案,再加上今(103)年的餿水油事件。衛福部提出再次修訂提高食管法相關刑責,不排除最高無上限;而閣揆江宜樺也宣示食安「江八點」,包括加重刑責罰鍰、提高檢舉獎金、設置檢舉專線、油品分流管制、廢油回收管理、落實三級品管、食品追溯追蹤、食品GMP改革等。
對於政府擺出雷厲風行的修法「姿態」,消基會質疑,政府是否真得有心拿出解決問題的誠意。不是把黑心業者抓進去關就沒事,若是像大統被關個幾年就可以省下18.5億的罰責,算盤隨便打都很合算。而是要剝奪全部的不法利得,最好讓黑心業者完全倒閉,才能有效遏止不法業者。
由於食安問題舉證困難,消費者根本無法獲得賠償,而行政機關總是在司法機關判定前,就擅自作主亮綠燈,更難以幫助消費者打團體訴訟。消基會認為,修改食管法第56條,應該仿效德國的「原因推動理論」,讓所有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因素或是添加物,都溯本其源追究,防止業者有後門可開脫責任。
消基會並呼籲,政府要正視對消費者的民事賠償,制訂相關的退換貨規定,避免消費退換貨糾紛一再重演。由這次餿水油案件可看出,政府機關在直向執行、橫向聯繫上,各個行政單位各自為政,完全表現出「無能」的施政效率。若是不見政府有任何反應,監察院的監察體系也不見效力時,不排除走上街頭抗爭。
【2014-09-19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