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投保住宅火險,10月起理賠範圍將放寬。金管會今(24)日宣布,未來住宅火險的理賠,將擴及至罷工、暴動、竊盜等引起的損失,甚至因意外造成玻璃門窗帷幕破損,都可以提出申請,且預計保費將不會增加。
根據統計,去(102)年全國住宅火險投保戶數達255萬戶,投保率31%,而此險種的承保範圍,已經長達8年未修改過,因此近日提出檢討。金管會表示,現行的住宅火災保險,都屬於一年期的保單,近日受到國內瓦斯氣爆等意外傳出,民眾開始重視居家安全保障,希望能提高住宅火險的保障範圍。
從今(103)年10月起,因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所造成的損失,都納入住宅火災保險的理賠範圍。其中,被保險人及配偶或其家屬等人以外的任何人,企圖透過竊盜獲取不法利益,進而毀損住宅門窗、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並侵入屋內竊取或搶奪動產,每一事故也可理賠10萬元,但必須先負擔自負額5,000元。
金管會強調,只要保戶能夠提出舉證,住宅火險不須再以發生火災為前提,只要因竊盜造成屋內動產損失,同樣能夠提出理賠,理賠總金額從現行最高50萬元,增加變為60萬元。因火災而導致衍生的臨時住宿費等相關支出,每一事故的賠償限額,由每日最高3,000元、60日為限,提高至每日最高5,000元、20萬元為限。
第三人責任保險的保額,也由每一個人體傷責任25萬元提高至50萬元,每一個人死亡責任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害責任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保險期間內的最高賠償金額,由1,00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
【2014-09-2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