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6)日公布新版本「購屋及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範本,強化消費者保障部分,未來民眾申辦的房貸、車貸逾期時,銀行收取違約金,將不得超過9期,且借款人可向銀行申請還款期延長,從現行4年變為6年。
房貸、車貸是銀行重要業務之一,但過去經常衍生消費爭議。目前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分別訂定「個人購屋貸款」、「個人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現在另研訂「個人購屋貸款」、「個人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範本,避免業者亂收取費用。金管會表示,新版本已經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30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近日公告,並於公告後9個月施行,預計明(104)年8月上路。
依據新版本「購屋及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範本,民眾房貸或車貸延遲繳款時,銀行收取違約金的計算方式,若採每期固定金額,最高只能連續收取3期。至於非固定金額,逾期6個月內,違約金以原貸款利率的10%計算,第7個月起以原利率的20%計算,但最高只能連續收取9期。
同時,符合自用住宅貸款特約條款的民眾,定型化契約範本也明訂,銀行不能要求加速還款,且依原契約條件正常履約,之後有還款困難,可向銀行申請延長還款,可從原來4年放寬至6年。金管會強調,定型化契約範本是供銀行作為參考依據,也可視客戶情況,調整貸款條件,但必須更寬鬆,像是還款期限延長到比6年更久。
另外,過去只要碰到房貸繳不出來時,民眾最擔心的房子馬上遭法拍的問題,定型化契約範本明訂,一旦進入債務協商,銀行就不能拍賣房子,且若以消費者存款來抵銷房貸時,必須於30天前,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及保證人。
【2014-11-06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