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滅頂行動」影響,就連與食品無瓜葛的電信業者「台灣之星」也受到衝擊。平面媒體今(10)日揭露,才剛完成與威寶電信合併的台灣之星,用戶若在合約期間內解約,除了須繳交手機違約金外,還要加收「電信優惠補貼款」。台灣之星緊急發布聲明,表示各家業者均有收取2種違約金,台灣之星僅是列出細項,並無「多收」。
頂新黑心油品引爆全民怒火,不僅興起頂新、味全食品「抵制潮」,就連台灣之星電信都用放大鏡檢視,慘遭滅頂波及。今日就有新聞媒體報導,台灣之星用戶若提前解約,除了收取手機違約金之外,還會以合約未到期日數按比例,加收「電信優惠補貼」費用。消息一出,民眾反彈認為,台灣之星太「黑星」,就連解約都要多收費。
台灣之星立即發出聲明,指出依照電信相關法規,違約補償金可區分為「終端設備補貼款」與「電信費用補貼款」,並且明確規範了計算公式。只是各家電信業者並未在契約上詳細區分2種違約金明細,或使用不同的名詞,而台灣之星只是將計算方式條列在合約中,目的在使消費者對權益一目瞭然,並非如報載「多收錢」。
台灣之星進一步舉例,如中華電信的「4G極速優惠」方案,也揭露此2種違約補償金,並非台灣之星獨斷收費。促銷資費方案也有「電信費用補貼款」,原因在於促銷資費比一般資費還有更多額外優惠,因此補貼款就相對提升,若沒有提供額外通話或傳輸數據,就不會有「電信費用補貼款」違約金。
為歡慶與威寶電信正式完成合併,台灣之星才祭出臉書粉絲團贈行動電源活動,同時也宣布10月底每日新申辦數比9月同期成長1.25倍、攜碼數增加2倍,網路廣告點閱率更突破11萬次,粉絲團人數也邁向12萬人。不過,在滅頂行動發酵下,台灣之星惹得滿身「腥」,恐怕仍有一段艱「辛」路要走。
【2014-11-1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