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事件頻傳,不少消費者為了吃的安心,寧願多花一點錢選購有機蔬果、食品。但是台北市府針對市售有機農糧加工品及蔬果進行聯合查驗,在抽驗的997件有機農糧食品中,發現27件標示及品質不合格,並針對轄內7業者開罰30萬元。
台北市產發局根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抽檢有機農產品、產銷履歷農產品,以及台灣優良農產品等標章農產品,截至目前為止共抽查997件有機農糧加工品,結果有進口農產品22件,國產農產品5件標示及品質不合格。
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有機農產品、農產加工品不得使用化學農藥、化學肥料、動物用藥品或其他化學品,經標榜為有機的產品,如檢驗有農藥殘留,就有誤導、詐騙消費者的嫌疑。
產發局主秘高振源表示,國內使用中文「有機」字樣、英文的「Organic」或是任何一國之有機文字或字樣的農產品,一定要經過國內驗證機構驗證或行政院農委會審查通過才能標示,因此消費者可以在產品上找到像是身分證字號一樣的驗證號碼,相當於有機農產品的身分證明。
國產有機農產品部分,除了認明CAS台灣有機農產品標章外,有容器或包裝的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須標示品名、原料名稱、農產品經營業者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原產地、驗證機構名稱、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字號等8項事項。
進口有機農產品則經農委會審查合格後,須於容器或包裝標示品名、原料名稱、進口業者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原產地、驗證機構名稱、有機標示同意文件字號等8項事項,消費者依據標示辨識為合格有機農產品。
消保官指出,不合格商品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開罰,並要求業者更正販售產品標示或下架,未來若查獲相同違規商品將加倍裁罰。消費者若想查證有機商品相關驗證標章及文件字號,或對已購買的有機農產品有疑慮時,可至農委會農糧署有機農業網頁(http://www.afa.gov.tw/organicAgriculture.asp)查詢。
【2014-12-0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