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董事改選,台新金失去對彰銀的控制權,台新金對財政部提告,要求100億的賠償。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提告是彰銀的權利,但財政部有自信不會輸,如果台新金要撤告,財政部也樂見,對於彰銀,官民和諧共治仍為初衷。
張盛和在回答立法院財委會立委的質詢時表示,財政部並沒有違法,依據94年財政部發給彰化銀行的函,僅限當次董事改選,經營管理主導權移由該策略投資人主導,且在合法、不損害全體股東權益的前提下,財政部將支持得標投資人,於董事會中所贊成之決策或提案,如改善財務結構或資產品質的現金增資案。
張盛和並強調,94年函的受文者是彰化銀行,來源是彰銀來函詢問,有關彰銀辦理國內現金增資以私募方式發行14億股特別股,投資人請求財政部配合事項一案,所以這只公函的受文者為彰化銀行,不是台新金。公函不只限當次,而且強調只有在不損害全體股東權益的提前下,財政部若支持台新金併彰銀,絕對是損失彰銀股東權益的作為。
張盛和進一步指出,對於彰銀的經營權,財政部已經讓了10年,其中經歷2次董事改選,今(103)年12月8日的臨時股東會改選董事,為第3次,財政部獲得散戶股東們的支持,這是彰銀股東的選擇。
台新金控也立即發出嚴正抗議指出,94公函載明財政部應支持台新,而台新一再退讓願放棄獨董1席換取5席普董,避免董事不過半產生鉅額損失,但財政部卻完全不與民股協商。而且張盛和在立法院有誤導國會議員之嫌,刻意曲解事實,有損台新形象。
至於壹週刊報導,財政部為了拿到大股東的委託書,威脅不從就要查稅,迫使龍巖集團董事長李世聰向財政部輸誠,奉上4%股權的委託書。對此,財政部表達強烈抗議表示,從未以查稅施壓股東,這是很嚴重的錯誤報導,要求壹週刊在下期刊物澄清,否則就要對壹週刊提告。這個不實報導,對財政部形象傷害極大。
【2014-12-1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