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油事件害國害民,導致11個國家禁止台灣食品進口,重創國內經濟及我國國際聲譽。面對食安問題,政府卻提出劣質豬油對人體無害的言論,消基會痛批,政府單位對食品檢驗的方法大有問題,建議應採用追溯性採證的「食品鑑識」機制來檢驗,並公開食品檢驗讓資訊透明化。
近年來食安事件層出不窮,就在社會大眾惶惶不安之際,主管機關卻提出劣質豬油無害論,引發輿論強烈反彈。消基會直指,頂新問題油僅被衛福部歸類於「劣質豬油」,但追溯油脂來源,使用越南進口的餿水油、非食用油脂牛油及椰子油,含有毒物的可能性極高,就應歸類為危害人體健康的工業油。
消基會並質疑,過去食品檢驗只針對特定項目抽驗,其他部分一概不管,因此餿水油所測出的數據看似多在合格範圍內,甚至連衛生單位都宣稱這些油品可食用。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近年發生的混油、黑心油風波,業者的手法比國家標準、檢驗方法還先進。
比方來說,消基會過去3個月蒐集市售植物油及炸油、餿水油等廢油,透過科學鑑識方式發現,油裡含有可能導致氣管炎、肺腺癌的「2,4癸二烯醛」,一般食用油指數約在10左右,但餿水油卻高出10到20倍之多,而一般衛生單位並不會檢驗此項目,必須透過「食品鑑識」才找得出來。
消基會進一步指出,「食品鑑識」即透過追溯性採證及驗證科學技術進行鑑真,以網魚檢驗技術進行層層分析,只要懷疑對人體有影響的成分,就該做全面性的檢驗,才能驗出潛在毒化物,並對人體造成的危害程度作為風險評估,也可做為法官裁量的依據。
消基會呼籲,國內應建立「食品鑑識」,不能只用常規的檢驗方法,主管機關採行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其中包含資訊透明原則、事先預防原則、科學證據原則等。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原則,公布食品檢驗資訊,進而調查近十年台灣食用油的輸入與銷售狀況。
【2014-12-1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