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從去(103)年開始呼籲民眾一起檢舉日租套房,立法院近日也初審通過「發展觀光條例」修正草案,將日租套房納入管理,未來將可針對未領取登記證的日租套房業者,加重處罰18萬以上、90萬元以下罰鍰。台北市觀傳局首度展開夜間稽查,查獲兩處違法日租套房。
台北市觀傳局長簡余晏帶隊會同警、消親赴西門町及杭州北路兩處違法「日租套房」稽查,當場查獲旅客入住無照旅館,開罰9萬元至15萬元不等的罰款。其中,杭州北路日租套房業者私自將地下室隔間13間,占用電氣室、消防設施等公共空間營業,經大廈管理委員會檢舉拍照,發現竟有多達數十名學生、觀光客進住這狹小地下室。
觀傳局指出,另一處違法的西門町日租套房,裝潢時尚、一床僅650元、6床併一間,而其「警民連線」標章做假,且逃生通道上鎖,現場小房間密密麻麻,指標不清容易迷路,已有旅客進住卻沒有合法申請。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及交通部99年12月29日發布解釋令,以不動產租賃方式經營,提供旅遊、商務、出差等不特定人有日或週之住宿或休息事實,而收取費用營業者,屬旅館業務之營業行為,應依法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始得經營。
目前日租套房均為無照營業,且未通過建物公共、消防安檢,住宿安全堪慮。觀傳局自99年至103年已累計稽查超過1,700家次,對違規業者依法處分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並且禁止營業。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1月8日初審通過「發展觀光條例」修正草案,正式將日租套房納入旅館業管理,並將罰鍰提高為18萬元以上、90萬元以下,同時增加停水、停電、強制拆除等處罰規定。台北市觀傳局觀光產業科長張坤海表示,未來將持續稽查日租套房的營業行為,同時協助有意合法經營的業者提出申請,確實維護旅宿及公共安全。
【2015-01-1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