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捲入黑心油事件至今已過一年多,重創企業形象,而消費者集體訴訟案件仍持續進行。新北市法制局研訂「受理頂新黑心油品消費者申訴及團體訴訟執行計畫」,消費者可據以提出申請。
102年11月3日頂新國際集團旗下頂新製油屏東廠,因混摻大統問題油品、21項橄欖油、葡萄籽油等調合油,迫使產品下架,負責人魏應充曾多次出面喊話食品絕對是「良心」事業,同時向衛生福利部切結保證油品安全。但事實上油品中混含來自大統長基的問題油品,隱瞞全民19天重創企業形象。
為鼓勵消費者加入對於販售黑心油品的頂新公司所發起的團體訴訟,新北市政府法制局訂定「受理頂新黑心油品消費者申訴及團體訴訟執行計畫」,呼籲曾向頂新購買黑心油品的消費者,填具並檢送相關表定資料、提出申訴。
新北市法制局長黃怡騰表示,市府參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6條第3項,針對「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部分,先行發給申請人新台幣500元,並受讓該部分債權再向業者求償。
黃怡騰進一步指出,雖然消基會已對外受理黑心油團體訴訟案件,但由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轉送消基會的受理案件僅有7件,顯示仍有許多民眾對於提起團體訴訟,抱持觀望態度。
新北市府進一步譴責頂新公司製造黑心油品的行為,研擬訂定「受理頂新黑心油品消費者申訴及團體訴訟執行計畫」,將對受理對象、期限、地點、品項、應填具的表單及審查機制等進行規範,即日起上路施行。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法制局網站首頁的「頂新黑心油品消費者申訴專區」中。
【2015-03-0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