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大直影城禁止消費者攜帶煎烤油炸、味道濃郁、易產生噪音的外食進入影廳,包括漢堡薯條、鹽酥雞、臭豆腐、PIZZA、便當、瓜子、開心果等都被列為拒絕往來戶。對此,台北市觀傳局曾兩度開罰美麗華大直影城共14萬元,業者與市府對簿公堂,法院判決台北市府勝訴定讞,影城須繳3萬元罰款。
部分電影院於電影院門口標示多種個別品項禁帶入場,因而引發消費糾紛。前行政院新聞局於99年頒布行政命令,要求電影業者不得禁止消費者自行攜帶食物後,台北市觀傳局就將禁帶外食相關規定,列為電影院例行稽查重要項目。
根據統計,自101年10月起,觀傳局依消保法針對違反禁帶外食相關規定的電影院業者進行裁罰,共裁罰9件電影院禁帶外食案,裁罰業者31萬5千元,其中有5件因電影院業者不服裁罰,分別為美麗華大直影城2件、國賓系列影城3件,並對台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
其中,台北市府裁處美麗華大直影城禁帶薯條、速食店油炸熱餡派、玻璃瓶裝飲品行政訴訟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6日宣判台北市府勝訴定讞,美麗華大直影城須繳交3萬元裁罰款。
觀傳局媒體行政科科長沈永華表示,為捍衛消費者權益,本案自去(103)年8月5日遭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市府敗訴後,隨即積極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改判台北市府勝訴,成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判例。而5件因禁帶外食案電影院業者,向台北市府提起的行政訴訟案,確定都由台北市府勝訴。
影城禁帶外食消費爭議,自觀傳局裁罰業者後件數已明顯減少、去年僅2件,這次判決結果出爐後,觀傳局將持續稽查業者是否違反禁帶外食相關法令,以維護消費者觀影權益。
【2015-03-2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