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電子票證規定放寬,將有利業者擴大適用範圍。金管會今(26)日預告將修正「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增加電子票證的支付範圍,納入資本額在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年營業收入低於6,000萬元的商家也能適用。此舉被外界解讀,將讓夜市攤販能開始結合電子票證的小額消費功能。
事實上,去(103)年寧夏夜市就已有商家裝設悠遊卡結帳機台,但礙於法規,因此無法開放使用,此次將法規修正後,預計最快4月中即可上路。金管會表示,目前國內「專營」的電子票證發行機構,包括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遠鑫等業者,環境日漸成熟當中,以去年統計來看,電子票證的儲值總金額就高達81.75億元。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這次法規放寬以提升電子票證使用便利性,但也顧及風險控管,讓小規模的店家,除現行的刷卡、插卡、輸入密碼等方式,也可適用交易感應距離4公分以下的付款方式。
至於,過去電子票證原本只能繳納「政府部門規費」,例如地政事務所手續費、停車費等,主要著眼於降低風險。而這次修正後,同步擴大至稅捐、罰鍰、電信手機費、符合公益勸募條例辦理的捐款,都能用電子票證進行支付。
另外,在台鐵方面,也擴大電子票證使用範圍,目前只有北部和南部能使用,不過,由於今(104)年台灣燈會在台中舉行,臨時架設電子票證系統的試用效果良好,預計6月底,中部電子票證系統就會上路,屆時西部幹線全線都能使用電子票證搭火車。
台鐵則強調,西線電子票證全線上路後,將加強列車上查票,一旦查到使用電子票證搭自強號等對號列車,就必須立即補票,甚至有可能遭到罰款,持卡人切勿貪小便宜,造成更大損失。
【2015-03-26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