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常常使用網路購物刷卡的卡友,或許不會注意到信用卡使用期限何時到期,若是到期並且未更換新卡,不只會造成消費上的不便,若是出國後才發現卡片不能使用,更是會讓人手足無措。
近日消保會就接獲消費者反映,信用良好的卡友,卻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銀行片面取消續卡,造成消費上的不方便。
行政院消保會認為,根據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8條第2項,發卡機構於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時,如未依規定終止契約者,應續發新卡供時持卡人繼續使用。
許多銀行都表示,信用良好的持卡人,銀行會主動在卡片到期前寄發新卡,若是銀行不願意續卡繼續提供服務,也會主動寄發通知告知消費者。
另外,有些持卡人,可能會因為需長期出國或其他原因,先預繳一筆錢到信用卡帳戶內,或是出國刷卡消費退稅,使得信用卡帳戶內留有一筆溢繳款。而根據信用卡定型化契約,這筆在結帳後的餘額由銀行無息保管。
若是繼續使用卡片,溢繳款便會在每次消費後慢慢消化掉,但信用卡到期又未續卡,而其帳戶內尚有溢繳款,發卡銀行也會將溢繳款退還給消費者,至於該如何退款,每個銀行各自有不同的作法。
以台新銀行為例,針對未續卡消費者,則會連續寄發三次信用卡帳單,提醒消費者帳戶內尚有溢繳款,由消費者主動向銀行聯絡,以便協商出合適的退款方式。
而兆豐銀行則會主動聯絡卡友,由消費者選擇退款方式,其退款方式有兩種:卡友若是兆豐銀行存戶,銀行會直接將溢繳款匯入客戶兆豐銀行的戶頭內;若是非兆豐銀行存戶,銀行則會開立支票,將溢繳金額扣除五十元手續費後,郵寄給卡友自行處理。
因此,信用卡到期未續卡時,卡友還是要主動與發卡銀行聯絡,要求退還溢繳款。也必須忘記留意手邊信用卡的到期日,以免發生刷卡被拒的窘境。
【2007-10-2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