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結婚旺季即將到來,準新人婚宴訂席需求大增。台北市法務局針對23家飯店及餐飲業者,進行婚宴訂席服務定型化契約稽查,結果發現多數飯店取消訂席將沒收全額訂金,僅2成業者對消費者有善。
常見的訂席消費爭議,多為消費者訂定婚宴宴席後,雖然已提前數月取消,但業者仍然要求沒收太高的定金成數,因此消保官稽查重點包括任意解約定金退還成數、契約審閱期、定金收取成數、出席賓客未達保證桌數的處理方式、可歸責業者事由致不能提供服務的處理方式等。
其中,台北君悅大飯店、台北文華東方酒店、王朝大酒店、台北W飯店、台北寒舍艾美酒店、大倉久和大飯店等,訂金一經支付概不退還或轉讓其他使用;豪園餐廳、典華飯店旗艦館、晶宴會館民生館、香格里拉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亞都麗緻大飯店等退還定金成數與範本第6條規定不符。
經查核發現,消費者任意解約時,有9家業者退還定金規定符合訂席、外燴 (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第6條規定;有關契約審閱期部分,23家業者均提供5日以上審閱期;而收取定金成數有22家未逾預定總價款20%;出席賓客未達保證桌數時,有12家業者提供寄菜等處理方式;因可歸責業者事由致不能提供服務,有6家業者加倍返還消費者定金,並賠償消費者所受損害。
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根據查核結果可歸納出近2成是對消費者友善的飯店餐飲業者,像是豪景大酒店、台北凱撒大飯店、華國大飯店、圓山大飯店對消費者較為友善。
陳信誠進一步指出,衛福部食藥署自101年10月1日公布「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雖然目前尚無法律強制性,但為保障消費者及業者權益,鼓勵業者使用該定型化契約,建議中央主管機關儘速就「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訂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讓業者及消費者有法可循。
【2015-04-09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