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市要找個停車位實在不容易,大部分的車主會選擇將愛車停在停車場。台北市法務局稽查135間民營停車場,其中合格120家、停業10家、不合格5家,均已改善完畢。
根據統計,截至今(104)年3月底止,台北市共有1,036家合法民營停車場,領有停車場登記證,包括平面空地482家、建物附設554家;消費申訴案件共11件,10件已達成和解,其中,3件為停車費用問題,7件為停車期間發生車輛損傷,另1件為停車卡鎖卡問題。
本次稽查重點,包括是否標示營業時間、收費標準是否逾登記證上所記載、有無依路外停車場租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公告管理規範、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保留一定比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建物附設停車空間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是否到期並更新等事項。
台北市停管處主秘施文周表示,共有5家停車場不合格,3家收費標準未符合路外停車場租用定型化契約,1家未保留身障車位,1家未公告管理規範等,均已改善完畢。
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民營停車場常見爭議多為停車場收費問題,或未明顯告示停車費率。為減少爭議,業者應明確標示及公告營業時間、收費標準及費率等重要消費資訊,呼籲消費者選擇有停車許可證照的停車場。
陳信誠進一步建議,依據交通部公布「路外停車場租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停車場僅出租車位,供車輛停放之用,停車場對停放車輛不負保管責任。所以選擇停車場時,應留意場內監視設備是否完善,如車輛遭損壞時,停車場是否可提供相關監視畫面,以保障車主權益。
【2015-04-2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