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氣玩具造型多變,深受小朋友喜愛,但卻隱藏致癌危機。經濟部標檢局抽查市售充氣玩具,發現半數商品標示不及格,更有1件塑化劑含量超標110倍,長期接觸恐有罹癌的危險,家長購買時應養成檢視商品標示的習慣,為孩子安全做好把關。
標檢局於南部地區的百貨公司、量販店、藥局及零售商店等地,抽檢20件充氣玩具。依據CNS 4797「玩具安全」系列國家標準,檢測「物理性」、「化學性」及商品標示,結果有1件商品「塑化劑含量」超標;另有10件「商品標示」不符合規定。
其中,在高雄市大社區「10元的店」販售的足球造型塑膠五金玩具,塑化劑含量總和達10.99%,遠比國家標準值的0.1%超出109.9倍之多。而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屬環境荷爾蒙,會干擾內分泌系統,在長期暴露下,可能會導致男童發育呈雌性化、女童性早熟,並增加女性罹患乳腺癌機率。
在標示檢查部分,有高達10件不合格,像是未標示使用方法、注意事項、製造商資料不齊全及產品材料標示不明確等。當中,高雄市大社區「億萬種商行」陳列的橡膠氣球商品,未標示商品批號;高雄市三民區「九璁商行」販賣的珠光球所附商品檢驗標識,初步調查並無相關報驗紀錄。
標檢局表示,品質不合格者現已依商品檢驗法,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否則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標示違規者,已依同法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正,或最高將處100萬元罰鍰。至於無商品檢驗標識報驗紀錄的商品,若經查證逃避檢驗屬實者,最多處以200萬元罰鍰。
【2015-05-1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