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103)年餿水油風暴侵襲全台,為避免廢食用油流向不法廠商,黑心商品持續損害國人健康,自今(104)年1月1日起,依規定全國廢食用油回收業者均應攜帶「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憑證收油;同步要求合格回收業者上網申報收受的廢食用油來源、數量及流向,杜絕非法流入食品工廠。
為有效管理廢食用油回收的流向,新北市自去年10月1日起,針對查有廢食用油流向有疑慮的餐飲業者,進行查核輔導,廢食用油均已全數改善完成,交付環保局各區清潔隊或合格清除機構回收。
為保障民眾食的安全,新北市消保官會同環保局前往永和、中和、新店及板橋地區調查餐飲業者。查核項目包括廢食用油交付流向、與清除業者簽訂之契約書、廢食用油暫時儲存方式、周邊環境衛生等4大項目。
受檢店家包括21家餐飲、小吃店,結果有7家廢食用油暫時儲存區標示未符規定,消保官立即要求業者現場改善完成。消保官周繼雄表示,整體而言,受檢店家均與合法清除機構簽訂委託契約,相關清運憑證均完整保存,無非法流用情形。
同時,新北市環保局持續於夜市、餐飲業聚集處加強稽查,並就新增可能產出大量廢食用油的事業單位,如學校自製午餐、外燴、學校外包伙食包、觀光飯店及中央廚房等加強稽查,目前尚未發現重大違規案件。
消費者可以三步驟辨識油品,「用眼看」在日光燈下正常液態食用油品的顏色透明清澈,而劣質油普遍顏色較深;「用手摸」正常食用油品黏稠度不高,若摸起來有黏稠或沾黏的現象時,可懷疑油品已劣化;「用鼻聞」正常食用油依種類會有清香味,如有油耗味、刺鼻味或異於原有風味的情形時,可懷疑油品有劣化或混油。
【2015-05-1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