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控在今年九月份才正式由「復華金控」更名,讓元大馬家正式成為金控公司一員。不過成為金控公司的元大馬家,並沒有高興太久。因為金管會認為元大投信董事長,馬家二公子馬維欣,在2005年間,為了填補處理結構債產生的虧損,所以將部分虧損轉嫁到元大金(當時的復華金),有背信之嫌。因此在日前,將全案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而台北地檢署收案後,目前也已經完成分案,交給檢肅黑金專組中,具有財金專長的檢察官林宗志,進行偵辦。而同組的主任檢察官莊俊仁,也將加入協辦。這兩位檢察官也同時召集部分辦案人員,針對案情召開多次會議,並向金管會調閱相關資料。
2005年時,由於美國聯準會連續升息,導致結構債報酬率急速下降,相關的基金也嚴重下跌,造成多家投信公司出現嚴重虧損。元大投信就在當年底宣布,將旗下所有債券型基金的結構債部分,全面出清。
而在金管會的調查中發現,當時元大投信的虧損,疑似轉由元大金控出資,買下部分結構債以填補虧損,侵害元大金控股東的權益,有背信之嫌,因此函送北檢偵辦。
其中包含元大京華證券董事長杜麗莊、總經理張立秋、債券部副理吳麗敏,都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而針對本案,檢方初步開會討論的結果,認為杜麗莊的丈夫,元大集團大家長馬志玲對此事應該知情,所以也將馬志玲列為偵辦對象,一併調查。
目前檢方已先向金管會等單位,調閱相關資料,並將在完成資料比對後,發動第一波偵查作為。除了進行搜索的行動以外,也將對元大馬家等相關當事人,發出傳票,以進一步釐清案情疑點。
【2007-11-0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