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民眾勇於揭發黑心食品安全事件,衛福部公布食安獎勵辦法,未來揭發重大食安事件,即可獲得罰鍰的5成。若以現行法規而言,最高開罰2億來看,就有1億元的「賞金」,再加上食安基金的獎金,加總最高可獲得1億400萬元。
衛福部食藥署公告「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檢舉食品攙偽、假冒、超過有效日期或使用違法添加物等重大食安事件,各縣市衛生局得將罰鍰實收金額的5成,作為檢舉人的獎金;而一般食安檢舉案件,若查獲屬實,也得依罰鍰實收金額的2成作為獎金。就算案件最終獲判無罪定讞,只要檢舉內容屬實,檢舉獎金可不必追回。
各縣市政府須從食安裁罰金中至少提撥20%作為獎金,像是台北市和新北市各提撥50%,桃園20%到60%,台中則是最高提撥70%,高雄提撥60%,其他縣市則為20%。衛福部也從食安基金提撥獎勵金,若檢舉人為內部員工或是離職員工,可拿到400萬元;非員工可依檢舉內容貢獻度,獲得10萬元到200萬元。
以現行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高罰2億元計算,若是遇到重大食安事件,檢舉者保證有1億獎金。加上衛福部從食安基金提撥獎金,內部員工檢舉加碼400萬元,非內部員工10萬元到200萬元,因此最多可獲得1億400萬元。
食藥署強調,將持續督導各縣市衛生局編列檢舉獎金預算,宣導檢舉獎金制度、獎金領取程序,以及檢舉應提供資料等,鼓勵民眾檢舉及提升檢舉成效。目前已建置中央檢舉專線(02)2787-8200,各地方政府則有1999。當民眾撥通檢舉電話,會由專人進行錄音管理,對檢舉案件進行徹查。
【2015-06-0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