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間遊樂園又將人潮滾滾,但金管會提醒,通常遊樂場會幫遊客投保傷害險、公共意外責任險,若不慎在遊玩時發生意外,可先獲得傷害險理賠金,之後若法院認定造成意外的責任歸於遊樂場,還能再申請責任險理賠。
目前一般業界作法,遊客場都會代遊客投保傷害險,費用內含於門票中,同時遊樂場業者還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移轉因遊樂設施故障,而造成第三人損害的風險,但多數人並不瞭解傷害險、責任險之間的差異。
像小朋友玩旋轉木馬時,若因安全帶鬆脫而墜落受傷,可先獲得一筆傷害險的保險金,等到確定責任歸屬遊樂場後,還能主張權益,獲得責任險保險金。而且假設責任保險的金額不足以賠付,例如法院判賠600萬元,但遊樂場投保的責任險保額僅200萬元,超過保額的部分,仍須由遊樂場自行負擔。
金管會指出,民眾在遊樂園等公共場所發生意外時,能否獲得責任險保險金,關鍵在「責任」二字,造成傷害的責任,必須確定歸屬於業者。
除了遊樂園之外,現在越來越多娛樂場所,包括百貨公司、量販店、旅館、觀光飯店、理容院、KTV、MTV等,都規定必須投保公共意外的責任險,對產險業者來說,成為極具發展潛力的險種。據統計,從98年開始,責任險的簽單保費收入呈現每年增加趨勢,去(103)年全年金額近90億元,創歷年最高紀錄。
產險業者認為,責任險的範疇很廣,無論是商品或職業別,都可以推出相關的保險,像是因應近年來的食安問題,就可開發設計類似現在已有的產品回收險等商品,以擴大市場需求。
【2015-06-0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