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小小孩的民眾,今後在台北市搭「小黃」可享兒童安全椅服務。台北市衛生局媒合業者及計程車業者提供兒童安全椅,希望能降低兒童意外事故的死傷風險率,目前宣導期採預約制,不另外收取服務費。
根據三軍總醫院急診醫學部資料統計,多重傷害的兒童有80%為鈍傷造成,多半是車禍與墜落所致,96年至102年全台更有102名兒童因交通事故死亡。尤其幼童在未乘坐安全座椅的情況下,交通事故死傷風險高出8倍以上,若車輛以時速40公里前進,一旦發生正面撞擊,在慣性作用之下,產生相當於300公斤的衝擊力,僅以「手抱」根本就抱不住。
台北市衛生局今(27)天宣布,擴大媒合明門實業公司及台灣大車隊異業合作,將提供120台汽車安全座椅,作為幼童搭乘計程車使用,降低兒童交通事故的發生率。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劉越萍表示,韓國、日本或歐美地區,若是搭乘計程車或自駕租車,若是沒有自備兒童安全座椅,業者可以拒載或拒租。
相較於台灣,與鄰近國家法規相同,依據「道路安全管理法」,年齡在4歲以下,且體重在18公斤以下幼童,乘坐自駕車必須使用兒童安全椅,否則開罰1,500~3,000元,但並未強制規定搭乘計程車輛等營利車種,也須設置兒童安全椅。
過去也有兒童福利團體和營利車業者合作,提供兒童安全座椅,但往往因司機須自行承擔後續的保養和清潔費用,因此降低業者安裝意願,成效不彰。劉越萍指出,目前在宣導期,爸爸媽媽帶孩子搭計程車,可免費使用安全椅,後續將和交通局溝通,可能將清潔保養費用納入費率中,提升業者加裝安全椅的意願。
至於,兒童搭乘車輛時,依不同年齡有3種安全規定,第一種,1歲以下或10公斤以下的嬰兒,須置於車輛後座嬰兒用座椅或臥床;第二種,1歲到4歲以下,體重介於10~18公斤之間,應坐在後座兒童安全椅;第三種,4歲到12歲兒童,或體重在18~36公斤,應坐在後座並繫妥安全帶。
【2015-07-2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