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在台擁有高使用率與依賴性,不過對上班族來說,卻成為老闆「追殺」員工的工具。中華人事主管協會今(3)日發布4項因LINE所衍生的勞資爭議,包含已讀不回遭罰款、群組罵老闆遭資遣、傳LINE請假不算數,以及老闆透過LINE交辦公事。人力專家認為應將通訊軟體的規範列入勞動契約,才能避免爭議發生。
「LINE」在台註冊用戶數超過1,700萬人,每人平均每日使用71.8分鐘,顯示「LINE」已成為國人生活的一部分,進而改變職場生態。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列舉4項勞資爭議案例,其一為上司喜歡使用LINE交辦事項,員工若已讀不回,即遭到罰款500元,此舉已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工資全額給付」規定,公司內規有失公平且無效。
其二,員工在LINE群組罵老闆,卻遭集體資遣。勞基法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勞工對雇主有重大侮辱,得依法解雇,不過是否有「重大侮辱」卻仍有待討論;其三為職員以LINE向店長告病假,店長回覆同意後,卻被以曠職遭開除,根據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勞工請假須以口頭或書面說明,同時檢附合理文件,除非員工能證明因重大情事無法補請假,否則就被視為手續未完成而遭解僱。
其四,企業老闆開設工作群組,在下班後繼續交辦工作,導致員工「隱藏性工時」拉長。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資深講師沈以軒表示,所謂「交辦公事」並無法確定是「傳達訊息」或「執行工作」,現行法規難以判定為加班工時,勞工若想進行投訴,恐怕須多蒐集證據,明確指出加班的事實,才能獲得應有權益。
沈以軒指出,許多主管肯定即時通訊軟體對工作的幫助,不過因應時代需求,雇主應主動將通訊軟體的規範及加班費的申請原則,明訂於勞動契約中,避免後續爭議衍生。而勞工也須將勞動契約仔細詳閱,才能進一步保障自身權益,不會因通訊軟體而身陷加班「地獄」。
【2015-08-0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