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飛機不怕無聊,沒玩意兒殺時間了。4大國籍航空公司將於明(9/1)天開始,鬆綁電子用品使用規定,乘客可以在飛航模式之下,用手機打電動、聽音樂或看影片;而只要機長同意,還能趁飛機起飛滑行進入跑道前、或是降落滑行跑道後,使用手機打電話或上網看看FB動態。
過去搭飛機時,都須在飛行達1萬英呎以上,並以飛航模式,才能使用電子用品,且在關上機艙門後,全程都不能通話,否則可依「刑法」最高處5年有期徒刑,或罰15萬元。
不過,隨著電子用品的功率降低,且歐美國家都已開放機上使用個人電子用品,因此我國交通部民航局也在6月底修改「民用航空法」,依據「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之種類及其使用限制規定」,放寬電子用品的機上管制。
國內華航、華信、長榮、立榮等4大航空公司都提出申請,將在明天起,陸續開放在飛航模式下,可使用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用品。其中,華航、長榮規定,須啟用飛航模式並關閉WiFi,就可以全程使用相機、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也允許藍芽傳輸。但超過1公斤的電子用品或筆電,仍須在1萬呎已上高度才開放使用,但因國內線航程短,仍規定全程禁用。
至於,通話和網路功能方面,各航空公司也一併放寬,只要飛機降落後,由跑道轉進滑行道後,經機長或機組人員廣播,民眾就可以開啟通訊功能。實際狀況則由機長做最後決定,乘客必須配合。
民眾要特別注意,就算是同一機型,各航空公司的規定可能不一樣,若是違反業者規定,可能就會被依法送辦。至於,復興航空尚未提出放寬機上使用3C產品的相關程序;而遠東航空則因飛機較為老舊,在低空沒有抗干擾驗證,因此都必須達到1萬英呎以上高空才開放「飛航模式」下使用。
【2015-08-3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