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15)年1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於立院三讀通過後,金管會隨即完成10餘部相關子法之制訂工程。8月更一舉核准6家業者辦理電子支付業務,包括2家專營的公司及4家兼營的銀行。
近年網路發展快速,網路購物已成為日常交易的重要管道。但由於網購的買賣雙方,無法同時履行其給付義務,因而先為給付的一方,常必須承擔對方不給付的交易風險。為解決此困境,而衍生出「第三方支付」服務,亦即第三方機構利用電子支付的方式,代為收取貨款,於貨品送達後,再將貨款支付給賣家,以免除雙方交易風險。
台灣過去雖有可代收代付的第三方支付服務,但受限於金融法規,不得收受儲值款項,因而限制了電子支付產業的發展。隨著科技的進步,第三方支付的功能早已不再侷限於網路購物的代收代付,而已澈底改變過去的金流運作。
以大陸「支付寶」為例,其業務除作為線上交易的支付工具外,更已擴及線下交易、個人間轉帳等支付服務,甚至支援用戶使用儲值餘額購買基金等金融理財服務,相當程度上已取代傳統銀行的功能。
台灣在大幅鬆綁法令後,可預見未來將進入電子支付業百花齊放的時代,業者為了競逐市場,將爭相推出各種便利的支付系統。
以通訊軟體「Line」公司為例,其支付服務「Line Pay」原本受限於法令,只能綁訂信用卡帳號,用以購買貼圖、遊戲虛擬寶物等;但日前修法後,Line公司已在8月宣布,將與銀行業者合作,推出最高10萬元的儲值服務,除支援網路購物的付款外,還可以用在社群好友間,進行日常消費的拆帳。
而甫獲得電子支付專營機構營業許可的「歐付寶」,更宣布即將發布相關手機應用程式,與各大便利商店、連鎖商店、飲料店、計程車業者等合作,透過行動裝置,推出線下交易的電子支付服務。
事實上,行動支付的重要性除了便利消費以外,更在於對消費模式的改變。由於電子支付的便利性大幅提升,電子裝置將扮演未來交易的關鍵角色。不論是商品訊息、促銷活動、集點卡、食品的產銷履歷、電子產品的保固憑證、消費收據、使用者評價等,皆可被整合並虛擬化存取。
各種創新服務將陸續被提出,異業也可互相結合,改善既有的消費模式,此將有助於台灣的資訊產業發展及促成相關產業的升級。
另外,為兼顧電子支付的交易安全,日前金管會已公告專營電子支付機構為「金融服務業」,並因而受《金融消費保護法》規範,應嚴守相關義務及負擔賠償責任。若支付機構不慎將消費者個人資訊外洩,或有其他消費爭議,可撥打申訴專線(0800-789885),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進行申訴並尋求協助。
台灣科技實力雄厚,資訊人才充沛,技術問題不難克服。商機一旦浮現,業者早已蓄勢待發,而政府更應跟上時代腳步,盡速調整法令規範,以使台灣產業大展長才!
作者介紹:現任立法委員李貴敏,從知名跨國智財、併購、專利的執業律師,一頭栽進國會殿堂,以法學的專業背景,專注於公共事務的立法正義。熱情活力十足的她,不僅在交大科法所、東吳EMBA任教授業,現更與卡優新聞網合作,將其理念、思維與情感,透過文章與國人溝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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