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總是懂得抓住女性愛美的心態,不惜斥巨資請知名藝人代言,強化商品公信力,果然讓商品大熱賣。但是每每遇到「凸槌」,政府只能針對業者罰錢了事,而代言人卻不必負任何責任,消基會怒斥,廣告代言人應承擔連帶責任,否則受害的永遠只有消費者。
近年紅豆水、薏仁水產品不斷推出,受到廣大女性搶購。消基會針對薏仁水、紅豆水的「功用」,進行消費者問卷調查。結果88%民眾認為紅豆水能消腫,8成認知薏仁水可美白,足見絕大多數民眾已把兩者功效當作「常識」看待。但事實上,中醫角度認為大薏仁、赤小豆用於治療腳氣、水腫,皮膚濕疹,而臨床也無醫療數據支持可美白、減重。
而紅豆水和薏仁水之所以熱夯,多半歸功於廠商砸大錢,請來隋棠、林心如等知名女明星代言商品,以名人知名度取得消費者信任。消基會深入了解後,發現連藝人都不敢保證代言商品是否真可以美白或消腫,當代言的產品出現問題或糾紛,就把責任推給廠商和廣告公司,逃避代言人責任。
像是陶晶瑩代言的「綠膳纖」,因為標榜蘆薈素含量高於國際公認行業標準的1,770倍,遭衛福部以「廣告誤導減肥效果」勒令下架,並開罰業者197萬,不過代言人卻未因此遭受實質法律制裁,僅在臉書以62字漂白了事。
中醫師田安然表示,薏仁水雖有消除水腫效果,卻沒有美白功效,一般人連續喝一兩天,每次200~300CC.,就要間隔1到2週才能再喝,否則反而會讓身體缺水;而所謂的紅豆水並不是用紅豆製成,一般的紅豆並沒有去水腫效果,而是用顏色較深,個頭較小的赤小豆煮成。
消基會痛批,藝人收取天價代言費,卻罔顧自我對群眾的影響力,而應珍惜羽毛,對代言產品負起百分之百的連帶責任。並呼籲政府增修廣告法,杜絕廠商游走廣告的灰色地帶,才能加強保護消費者。對違法的廠商及代言人更應嚴格管理,不要等到出問題了,各方互踢皮球,最後倒楣的還是消費者。
【2015-09-2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